白夜城

腐女老阿姨|偶尔写写|没什么说的

[叶乐][空空歌番外]旧时欢

情人节,特别忙。但不做点什么,似乎自己心里过意不去。

把本子里的两个番外贴出来了,反正迟早也要贴的。反正窗了,还可以写一个新的^^

希望看过这两个番外之后,这个故事在各位心中能够圆满。

世间万种情,而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。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去百花谷做客,是张佳乐第一次出远门。南疆地大,百花谷在热闹繁华的镇子,张佳乐的家住在静谧清雅的山边,这去一趟要在山里走上好几日,父亲骑着高头大马,母亲和张佳乐坐着车,拉车的是油光水滑,披着五彩锦绣的大毛驴。

行商的张家和练武的孙家有通家之好,大家各取所需和气生财,传到这一代,百花当家和张佳乐父亲的私交也相当不错。那个时候两边的夫人都有了喜,怀孕的时间差着不太远,酒桌上两位即将做父亲的汉子喝得红光满面满心欢喜,就说这两个孩子,如果一男一女,便可做夫妻,就算做不成,那也是一辈子的金兰姐妹,结义兄弟。

结果都是男孩,张佳乐出生的时候百花谷的孙当家恰巧去了塞外,孙家的太太临盆,张氏的当家又正好远走深山。两家人之后又各自忙得不可开交,江湖事儿多,天下也不太平,等一切都平静下来,正儿八经地来往,就拖到了这个时候。

 

那个时候张佳乐才六岁,平日里皮猴一般上窜下跳,又是幺儿,备受宠爱。父母对他都没有什么太大的期待,只求个平安喜乐健康成长,家里自有他可以享的富贵荣华,便也从不拘束,由着他的天性。

张佳乐平时顽皮惯了,做客的时候却挺老实,虽然一言不发,但躲在母亲身边,滴溜溜的一双大眼睛看来看去,就没有消停的时候。为了做客,出门之前母亲精心为他装扮过,梳着圆溜溜的童子髻,穿得也很是隆重,长袍子上用五彩丝线绣着花朵和图案,镶边上缀着孔雀裘。他本来还披着件小小的猩猩毡,因为热了,就系在腰上,脚上踩着一对紫金色的羊皮小靴,嵌着六颗漂亮的琉璃珠子。

眉间还点了一点红,他生得可爱,缩在母亲身边怯生生的样子,像个漂亮的小姑娘。

 

所以孙哲平就看他不顺眼,明明是个娇滴滴的姑娘样,自己还被逼着叫小哥哥。他从小就开始练武,早上已经在武场练功,现在被叫过来由着母亲和一位不认识的夫人看来看去评头论足,老大不耐烦,当下已经冷了一张脸,瞪着张佳乐一声不吭。没想到对面也不是省油的灯,张佳乐看见孙哲平瞪他,便也横眉竖目地瞪回来。

孙哲平一头毛茸茸的短发,穿着一身靛蓝的练功服,背一把和他差不多高的大剑,年纪还小,但眉眼间英气勃勃,总有一股少年老成的情态。孙家的儿郎是个练武的好材料,小小年纪便也吃得了苦,日后必定是数得上名的武林高手,这样的赞誉,武林里早也已经传了开去。

 

夫人们自然看不出底下两个小的已经看不对眼,还在互相称赞你家的乖巧可爱,你家的英气逼人,后来要聊些太太们间不得不说的小话,就放两个孩子自己出去玩耍。临走的时候张夫人还教导张佳乐,说你可要照顾好弟弟,不许欺负他。张佳乐听了之后鼓着腮帮子,好一会才点了点头。

这一出去可不得了,打得那可是天翻地覆。张佳乐没正经习武,自然吃了大亏,可性子倔得很,不依不饶,孙哲平自恃已经是武林中人,不能欺负不会武的外行人,这一自恃,就也被张佳乐踹了几脚。两个人年纪都不大,觉得疼,但又不肯在对方面前哭鼻子,气得脸蛋通红,互相要对方走着瞧。

丫头们可吓坏了,赶紧去请夫人们。都是心尖尖上的宝贝疙瘩,两位夫人不由得吓得花容失色,急匆匆地赶过来,却发现两个孩子已经和好了。孙哲平挂着鼻涕给张佳乐介绍他那把木头大剑,后者头发都打散了,一脸崇拜地伸出手来,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剑柄。

 

回去之后可不得了,张家的少爷闹着要去学武功,做大侠。家里人压着不让,先前觉得年纪还小,后来觉得练武不过是为了强身,好好的富贵人家没必要去混那个提心吊胆的江湖。可父母终归架不住这混世魔王软磨硬缠,张佳乐年纪渐长,简直是越来越有主意,只好捂着心口连人带礼送到百花谷去。那时候张佳乐已经十岁,小大人似地安慰母亲,说一定要在江湖上闯出一番名堂。

 

于是这一去就是好多年,有快意恩仇,也有痛苦寂寞,得了许许多多的美名嘉许,却也有许许多多的求而不得。很多年后张佳乐想起来,那个时候觉得江湖光彩照人,觉得自己一定是顺风顺水,虽然后来知道不尽然,明白有很多的不如意,但那时候走了这条路,却也从来没有觉得后悔过。

那时候他们一帮年轻人都很熟,因为都还没有到肩挑大梁的时候,多的是时间仗剑江湖行侠仗义。哪里有事,就都一窝蜂地跑过去凑个热闹,其中最疯的就是叶修和苏沐秋,因为无门无派,便也无牵无挂。谁都没听说苏沐秋有一个妹妹,藏得严严实实不让人知道,事后想来,恐怕是怕人寻衅寻仇。直到新的嘉世山庄有了点起色,才多出一位叫苏沐橙的大小姐,手上功夫也很是了得。不过这些也都是后话了。

 

都是一起混大的,就算没有交好,也都混了个脸熟。张佳乐第一次见叶修是在皇风门的后山,那时候的皇风门还是天下第一的名门大派,田掌门仙风道骨,一式“扫地焚香”古朴大气,天下无敌。幼子田森出世之后他甚少行走江湖,每日打理庭院,尽享天伦。

而张佳乐和叶修的目标,都是田掌门园林里的一株盆景。

 

两位小侠一个只懂枪与酒,一个偏爱火与花,对盆景都没什么研究,自然也不会迷恋到非要夺人所爱。可偏偏田掌门心高气傲,说在院子里设下层层机关奇巧保护心爱之物,江湖之大无人能破,于是就有不信邪的少年人,盘算着拿田老的盆景烤红薯。

然而姜还是老的辣,四个年轻人并没有相约而来,却不约而同地在这皇风门的后山里迷了路,张佳乐和孙哲平走散了,叶修也和苏沐秋失了音信,结果叶小侠和张小侠在一道小桥的两头碰了面,都认定对方是皇风门的弟子,决定拿下之后严刑拷打,非逼出这后山的出路不可。

这打起来算是遇到了对手,两位都还没在江湖上闯出名气,论实力却都已经是年轻一辈里数得上的好手。散花手对上斗神枪,这日后武林中难得一见的精彩,那个年月却总是频繁上演。

 

两个人在桥上斗得上下翻飞,一时分不出胜负,叶修银枪如龙向前一推,张佳乐后翻跳开,一颗雷火弹却也把叶修立足的木栏杆炸得粉碎。两个人都翻下了河,河面上都是滑溜溜的石头。叶修心知自己轻功远不如眼前这个臭小子,心中正暗自盘算,却见对方虽然稳稳地站在石头上,脸色却不太好,眼神虚得很,一直朝脚下瞄。

再想想他翻下来时候那紧张模样,叶修一下子恍然大悟,一不做二不休,把却邪朝背上一背,一个饿虎扑食就朝张佳乐扑了过去。

 

张佳乐吓了一大跳,这是什么流派,又是哪门子的套路?这个皇风门弟子是要干什么?姿势如此不雅,是哪本典籍上的高招?他正经学武出身,哪里见过这市井街头流氓打架的架势,一下反应不过来,被叶修扑了个正着。他这下才算是回过神来,心中又怒又怕,一不做二不休把叶修紧紧一抱,索性两个人谁都跑不掉,一起滚河里去了。

 

这件事被张佳乐念叨了好些年,每次说起叶修卑鄙无耻的行径,这推人落水就是第一桩。其实叶修没有说,那时候他的日子也不算好过。张佳乐一呛水就跟水鬼似地紧紧抱着他不放,沉得像个秤砣。叶修背了一杆枪,还被他这样一拖,根本喘不过气来。这样一折腾,差点两个人都交代在下面,几次起了敲晕张佳乐的心思,后来还是没有。

但这种事,叶修不说,张佳乐也不知道,只当他气定神闲满肚子坏水,叶修也乐得接受了这样智慧又强大的光辉形象。

 

好不容易爬上来之后叶修还趁着机会要严刑拷打。

“怎么出去。”他掐着张佳乐的脖子,言简意赅。

张佳乐咳得惊天动地,一巴掌打开叶修的手,用看傻子的目光看着叶修。

“你自己的家你还会迷路?不是吧……你们皇风门还行不行……”

“……”

 

两个人这才明白打了一场冤枉架,尴尬之余,都有点无可奈何。张佳乐这个时候才有心思打量叶修,觉得这个人虽然一脸不正经,武功却还不错,穿着一袭黑色短打,短发干净利落,人似乎比较无耻,但也许只是一场误会,还是可以交个朋友。

于是他冲叶修拱了拱手,脆生生地说了一句在下百花谷张佳乐。

 

叶修看了他一眼,觉得这事儿有点倒霉,加上在水里拽着张佳乐往上浮的时候狠狠地被他踹了几脚,心里越发不太想和这个二愣子扯上关系。可张佳乐不犯浑的时候挺有礼貌,武功也不错,瞅着白白净净长得还挺精神,很难让人不心生好感,于是只好也跟着拱了拱手。叶修,他回答得干净利落。

“一起找找路吧。”张佳乐说。

“好。”叶修点点头。

 

两个人一起满山乱转,叶修锁着眉头破阵,张佳乐在旁边寻找机关陷阱。快到傍晚的时候叶修总算窥破了端倪,两个人钻到阵眼里,发现总算知道为什么田掌门如此心爱的宝贝,却连一个看守的人都不见。

这九转十八弯的九天大阵已经难倒多少英雄汉,走到阵眼才发现,眼前这一道厚重的石门,如果没有启动机关的钥匙,就算破了阵,也只能空手而归。

 

张佳乐转过身就四处看,叶修莫名其妙,问他到底在干什么。

“看看有没有树洞。”他一边仰着头,一边打了几个喷嚏。

“怎么,你要钻进去御寒?”叶修看了他一眼。“胖了点吧。”

张佳乐瞪了他一眼。

“说不定藏在树洞里呢!”

“谁会把东西藏在树上啊。”叶修笑起来。

“等你轻功够好,你就会了。”张佳乐不屑地看了他一眼。

“看来在你眼里,松鼠轻功挺好的。”

张佳乐火冒三丈,叶修乐不可支。

 

后来他们还是打开了那个洞。用的方法很土,也不需要什么智慧。张佳乐从湿衣服里面抖落出一大堆各式火器,叶修看得两眼发直,心想怪不得你这么个小个子掉进水里沉得像个大秤砣。

 

很久很久以后,张佳乐还是改不了这个习惯。

所以后来纵使两个人的关系已经不一般,大白天的时候叶修也不乐意和他靠得太近,因为满身都藏了稀奇古怪的玩意,搂在怀里的时候,感觉心口都要被扎出几个窟窿。

 

“你这些没湿?”

“哼哼,我包了蜡丸……”

“怪不得你丢出几个不会炸的球。”

“……这个方法唯一的坏处就是,有时候出手时会忘了剥开蜡,而且沾了蜡,有些时候容易影响手感,出手会有差错。”

他扬起脸,把手里一颗圆溜溜的雷火弹举到叶修眼前。

“你看你看,你摸摸看!”他爽快地说。

 

两个人的话题开始跑偏去聊火器的保存手法,叶修向来什么都学,遇到张佳乐愿意说,便也听得津津有味。说话的当儿张佳乐已经布好了火药,两个人跑得远远的,张佳乐那堆号称无坚不摧的火器轰隆一声炸开来,石门上炸了个狗洞大的窟窿,烟尘飞扬,搞得两个人都灰头土脸。

这一声惊天动地,皇风门的人只要不是集体变了聋子,就会知道有人来捣乱,所以两个人也顾不上讨论谁来钻狗洞这个涉及到小侠尊严的话题了,张佳乐个子小一点,钻进去半晌,推出来几根树枝。

“那盆景实在是太大了!把盆砸了都挤不出来!掰几根树枝意思意思!”

两个人抱着树枝逃命,张佳乐一边跑,一边跟叶修说。

“可以用来烤红薯!”

叶修用看疯子的眼神看了他一会,点头说好。

 

纵马狂歌的少年时总是过得快,等到又过了几年,便再没了那时一般无忧无虑的岁月。

一群差不多年纪的少侠,一起清风明月地喝过千味楼的苏白,一起上天入地地斗过烧杀淫掠的魔头,后来年纪渐长,各有各的职责担子,见面时的称呼也变了,拱手行个礼,开口叫的不外乎是堂主,当家,掌门人。说不定还要拔剑相向,因为人在江湖,少不了要为自己争一个天下第一的头衔。

还好虽不复少年时的亲厚,但仍留着点年少之交的情谊。

 

张佳乐做了百花谷的二当家,锐不可挡的百花公子,随着孙哲平出生入死,撑起百花谷的天。叶修和苏沐秋重建了嘉世山庄,他成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一叶之秋,而他死于一场令天下医者都束手无策的时疫。

再后来,嘉世的王朝如日中天,而繁花血景无人可破。而在那以后,当这王朝的荣光和繁花血景的威名都烟消云散,很久以后的某一天,一个一身青灰,头发凌乱的男人,悄悄地潜进了百花谷的院落。

 

他抬头望望,院子中央一棵挺拔的大树,枝叶婆娑,亭亭如盖。他心中盘算了一会,一跳就跳上了离地面最近的那根树枝,又朝上望了望,便又跳上第二根枝条。就这样周而复始,越接近树顶,枝条越纤细,他轻功不坏,但背着一把看着就很沉重的巨伞,攀爬就变得困难得多。他索性放下背上的大伞,咔咔一按,伞尖吐出一把尖刀,刀刃流光溢彩,一看便知不是凡物。他又转了几下,那刀尖便落了下来,拿在手里变成一把短刀。他挥刀在树干上凿开几个口子,便这样爬爬停停地攀了上去。

清风徐来,吹得满树枝叶嗦嗦作响,他抬头看了看树尖,只见日光透过层层绿叶,光摇影动,一片静谧美好。他眯起眼睛,终于捕捉到层叠的细枝之间悬着一物,稍稍探身去看,见是一个金属铜球,垂在绿叶之间,轻轻摇摆。

那片枝条细弱,已不是他可以勉强攀爬的程度,有人却能在其间布阵,轻功之境界定已登峰造极。男子沉吟了数秒,手握巨伞手起伞落,锋利的伞尖劈开枝条,一根粗大的枝桠被连根劈断向下落去。男子看了一眼,毫不迟疑地朝树下一跳,细枝刮过他的脸颊,留下几道血痕。

快要落地的时候他突然大伞一开,巨大的伞面卡在两根枝桠之间,他借此止住了下落之势,攀住一根枝干,收伞,轻轻地跳到地上。

 

他拾起地上的铜球,在任何警醒的人赶来之前,扬长而去。一边走,他一边啪的一声把铜球捏碎,只见里面一颗圆乎乎的蜡丸,剥开之后,只有一张小小的纸条。

纸条上很小一行字,写得不太好看,内容是一个地点,说得含混不清,却已经足够让有心人去找。

 

他想,这不是一条留给他的信息,这信的主人,恐怕是寄望着有另一个人能够看到它。他刚思索着要不要看完之后想个法子挂回去,却见那字迹突然像被风吹走一般淡了去,顷刻之间,手指间只捏着一张空落落的白纸。

 

他愣了愣,苦笑着摇了摇头,手指一松让这纸片随风飘去,南疆的夏日晃得他睁不开眼,他用手挡着眼睛,迈步朝前去了。

 

旧欢犹记,往恨依稀,而唯余前路渺渺,不知是劫是缘。


评论(5)
热度(243)
  1. 共5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

© 白夜城 | Powered by LOFTER